注册说明
北京凯信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方便客户,现提供在线注册提单系统,此系统需要先注册成为我们的会员,然后通过注册时设置的登录名密码登陆后进行提单。因为凯信达物流提供的注册提单系统,一经提单即可生效,所以请准确填写您的资料,为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详细阅读下面的托运人须知:
1、如货物名称不能在订单系统中逐一填写时,需交物品清单。
2、托运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托运物品;没有同意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品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过程中因包装造成承运物品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3、托运人如对托运货物有特殊要求,应在备注栏中注明,严禁托运国家禁运、限运物品,国家对托运物品有具体规定和 要求必须遵从其规定。
4、收货人逾期不提(收)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但承运人的保管期限为一个月,过期限将按无货主处理。
5、收货人逾期不提(收)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但承运人的保管期限为一个月,过期限将按无货主处理。
6、货物再运输中因承运人责任发生丢失、损毁的,承运人按照以下方式给予赔偿(1)在保价运输中,货物全部丢失的,按货物保价价格赔偿;货物部分损毁丢失,按实际损失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保价价格的,按保价价格赔偿;货物能够修复的予以修复,并就修理费和维修取送给予赔偿。(2)未办理保价运输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该件物预定运费的5倍。
7、本保同(单)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车货物运输规定)严格执行。
8、本合同(单)中,托运人与承运人约定的运输方式为:A、保价运输;B不保价运输